关于“夜夜跑路”事件,全程都经历了,对于这件事情我先不发表自己的观点看法,而是先来假设带入双方的立场:
1 假如“椒盐樱花”所说是对的,“响应工信部要求,打击私服”(ps 自网易代理mc后,私服遍地都是),既然动机和行为是正义的,为何在“收集夜夜违法行为后”,突然销声匿迹解散群聊,然后“椒盐樱花”退群,又进来一个新的小号,继续开“私服”,并且这个服务器中氪金更甚,甚至有违反mojang规定eula的嫌疑(氪金出售游戏原版物品,有截图资料),那么此时“椒盐樱花”还是否在致力于收集所谓的“犯罪资料”呢,为什么在“响应工信部要求”的同时,还要去违反要求
2 假设夜夜是对的 因为与服务商起了争执,导致服务商拔了他的网线,原因如夜夜所说(也假设是对的)。
那么又出来一个新的问题,服务器提供商能否在租赁者没有违反协议以及法律,且租赁未到期的情况下,擅自将停止租赁者的使用权(拔线),将服务器的使用权,以及服务器中的数据占为己有。这种行为如同房东在租赁合同没有到期的情况下把租客赶出去,这是明明确确的破坏合同,没有契约精神的违法行为,而且根据法律,服务器提供商是否在某种程度上违反了计算机数据安全法等法律规定。
具体的解决措施还得看双方的私下协商情况,以及是否会诉诸法律以解决问题
半夜有感而发,各位还是要辩证的来看待